
为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我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赴华南师范大学和湖南师范大学设点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132名编制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编制教师共132名,其中高中教师99名,中职教师2名,初中教师31名。由佛冈县教育局、佛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招聘,统一分配至县内学校。招聘岗位详见《2024年清远市佛冈县赴高校公开招聘编制教师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各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2024年应届优秀毕业生。
本次招聘教师对考生户籍条件不作限制。
(二)应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本招聘公告要求的其他条件;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年龄条件
本科生报考年龄在30周岁以下。硕士、博士研究生报考年龄在35周岁以下。
报考考生所涉及年龄的时间点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四)专业条件
考生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的岗位相对应或符合岗位表的报名要求。
报考者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五)学历学位条件
2024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毕业证及学位证。
(六)教师资格条件
应具有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如果已经取得普通话二级乙等以上证书和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如属于师范生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可以报名参加考试,但必须在2024年9月30日前取得相符层次、相应学科的教师资格证书。
四、岗位待遇
拟聘人员经公示无异议,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列入编制管理,其薪酬待遇按照国家政策规定执行。聘用人员应承诺在佛冈县教育系统服务5周年。目前,我县教师中高级岗位充裕,职称晋升空间大,实施“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全县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月人均生活补助约1000元。
五、报名
(一)报名时间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18日9∶00至3月23日17∶00。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15日9∶00至4月19日17∶0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二)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报名系统网址: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https://www.sydwzk.cn/gdqyfghseduzp2024。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https://www.sydwzk.cn/gdqyfghneduzp2024。
(三)填报岗位
注册个人信息后,每人限选择一个岗位报名。网上报名期间,报名系统实时对报考人员信息进行初步审核。
(四)报名程序
访问报考系统——注册账号——填报岗位相关信息——填写报名资料——上传报名材料和照片——报名确认——自行打印报名表。
(五)网络报名成功的考生,本人在报名系统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打印时间:
第一场(华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3月25日9∶00至3月26日17∶00。
第二场(湖南师范大学考点):2024年4月22日9∶00至4月23日17∶00。时间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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