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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老人3000元摆拍后要回2800,主播有罪没?我们问了12348律师

来源: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时间:2023-02-27 作者:主播人才网,直播人才网 浏览量:

“资助老人3000元,摆拍后收回2800元!”近日,一名短视频主播被指在四川凉山农村做“伪慈善”,引发网友热议。

在一段视频中,该主播“资助”一名老人,自称发了3000元给老人,引发诸多网友同情。然而,这起事件很快就出现了反转。

视频中的老人表示,虽然主播给她了3000元,但是拍完视频后,又收回了2800元……

2月21日,红星新闻记者采访获悉,事发后,凉山州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目前,该主播已被行政拘留,涉事短视频账号已被封禁,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实际上,凉山州此前也发生过类似事件,多名网络主播曾被当地警方处理,有主播因此被行拘,也有主播被判刑。

2016年,一段主播在大凉山搞假慈善的视频刷爆网络。视频中,两名男子在快手直播平台上直播做慈善,安排凉山州某村村民站成两排,随后直播给村民发钱,而在直播结束后,这些人又从村民手中把钱拿回来。事后,发钱男子承认,目的是为了增加粉丝数和观看量,让“粉丝多刷礼物”。

凉山州布拖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经查,杨某、刘某某为了吸引更多粉丝多收礼物,获得金钱收益,于2016年8月至9月,带领网友先后多次到布拖县境内的山区,借公益之名给老人和小孩发给200至2000元不等的人民币,并全程进行摄像和照相,拍摄完后将钱收回,只给部分老人和孩子20至200元不等的钱物。

随后,两人将所拍摄的发放钱物视频上传到网络平台,并在直播时告诉粉丝,给他刷礼物换成钱就拿去买东西送给那些需要的人。杨某通过网络直播获得收益25万余元,提现金额21万余元。刘某某通过网络直播获得23万余元,提现金额19万余元。因犯网络诈骗罪,杨某获刑三年八个月,刘某某获刑三年六个月。

老人还能把钱拿回来吗?

主播如此透支网民善意

将受到何种法律制裁?

平台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我们问了12348律师

问

受资助的老人可以要求博主返还赠予的金额吗?

答:可以。此主播是以“资助”的名义赠予老人3000元现金,现金交付给老人时赠与合同已经成立并生效,该赠与合同性质属于具有扶贫的公益性质,依法不得撤销,故老人有权要求博主返还。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问

平台是否有审查和封禁的义务?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答:平台作为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有审查和封禁的义务,对互联网直播发布者进行监督。若平台未尽到应尽的监管职责,网信部门将依法进行对其处罚,如果构成犯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法条

《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应当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服务协议的互联网直播服务使用者,视情采取警示、暂停发布、关闭账号等处置措施,及时消除违法违规直播信息内容,保存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第十七条 互联网直播服务提供者和互联网直播发布者未经许可或者超出许可范围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由国家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对于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由国家和地方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依据职责,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通过网络表演、网络视听节目等提供网络直播服务,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问

涉事博主为何构成违法甚至犯罪行为?

答:涉事博主通过在制作资助老人的“伪慈善”视频,其目的是为了获取流量,甚至是为了获得粉丝观众礼物的金钱收益。从其行为构成上看,涉事博主的主观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实施的行为是利用互联网散播虚构事实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方法,侵害了公民的公私财物所有权。

如果涉事博主所骗取的财产金额尚未达到诈骗罪“数额较大”的条件要求(相关法律规定公私财物价值3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标准),将受到行政拘留等治安处罚;如果最终查实涉事博主达到了诈骗罪的刑事立案金额标准,则将受到刑事处罚。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问

受虚假视频“渲染”为博主打赏的观众是否可以要求返还打赏?

答:可以。观众是出于对博主公益行为的打赏或者帮扶救困的目的才进行打赏,而博主所做的视频是虚假的,博主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甚至涉嫌法嘴罪,观众作为受害者,有权要求返还被骗钱财。

本期上海12348律师:

上海天聿格律师事务所黄文征

(12348律师意见基于现有公开情况提出,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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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冯小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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